今年青岛将调整市内六区租赁补贴收入 市北公租房预计下半年分配

搜狐焦点青岛市场 2018-04-11 16: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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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1日下午2点,根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统一安排,为全面宣传住房保障政策,市住房保障中心陆杰荣副主任将就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了解情况、收集问题,为网友提供更多的帮助。

2018年4月11日下午2点,根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统一安排,为全面宣传住房保障政策,市住房保障中心陆杰荣副主任将就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了解情况、收集问题,为网友提供更多的帮助。

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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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杰荣副主任介绍说,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已连续十二年将其纳入市政府市办实事,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7.5万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2018年,我市计划继续扩大货币补贴范围,将市内六区租赁补贴的收入标准调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10元;通过实物保障和新增货币补贴实施住房保障7000套(户),其中实物保障4000套,新增租赁补贴3000户,进一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今天就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情况与大家进行交流。

网友咨询:在租了一套公共租贷房,退休金每年都涨,收入超了的情况下,是直接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还是按市场价全额付房租?

陆杰荣:根据我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不再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承租家庭,应按规定程序腾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但确无其他住房的,经审核批准后可按照市场租金缴纳房租,并继续承租。

网友咨询:单身青年领结婚证后可以申请公租房吗?有年龄限制吗?

陆杰荣:根据我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市区户籍单身人员申请我市住房保障资格须年满35周岁。若已进行婚姻登记,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二、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四、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网友咨询:年满35岁,公共租贷房的承租人变更应该如何办理?

陆杰荣:根据我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家庭在承租期间,因特殊情况造成支付房租特别困难的(实际负担租金超过家庭收入的35%以上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大病医疗救助群体),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机构申请租金减免,租金减免额度较高为实际负担租金标准总额的50%。年满35周岁的市区户籍单身人员经审核、公示,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并取得准予登记通知书的,待区住房保障部门发布实物配租公告后,可按公告中规定的程序参加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计分排序,入围家庭可根据计分排序结果依次取得实物配租保障。

网友咨询:经适房过了5年具体如何交易?以后是否制定政策,不同项目的经适房互相调换?

陆杰荣: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的有关规定:2009年1月20日后取得《预(销)售许可证》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不含集资建房项目),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5年后上市交易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 关于经济适用住房调换问题,目前国家、省、市对于产权型保障性住房均无相关政策依据,可以通过上市交易的方式解决实际住房需求。

网友咨询:2018年预计销售多少套产权型人才公寓?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高新区都有哪些项目? 共有产权住房青岛市目前进展如何?

陆杰荣:近年来,为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市积极筹措和推进人才公寓建设,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均可申请租赁或购买人才公寓。目前我市有市北区四流南路66号海晶化工项目、崂山区午山馨园项目、高新区紫荆阁项目等人才公寓项目在建,具体房源信息可向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所在区(市)人才公寓建设部门咨询。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开展探索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政策研究工作。

网友咨询:离异单身妈妈,硕士研究生,在我市企业上班,五险一金都正常缴纳,市内无房产,可以申请我市的人才公寓吗?申请的面积是多大?

陆杰荣:按照《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青政发〔2015〕27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建筹的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符合青岛英才211计划中确定的引进人才、经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来青创新人才、投资创业人员和创客等人员供应。同时,对申请人员的人才层次、户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住房等条件也做了相应规定,具体标准可参阅相关文件,也可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目前我市部分区在建人才公寓项目已有部分项目基本具备分配条件,相关区的人社局的正在研究制定分配方案,届时请予以关注。

网友咨询:今年市北区公租房什么时候发布配租公告,什么时候可以领表?市南区公共租赁有实物配租吗?要几月份?

陆杰荣:目前,市北区正在对辖区内在建的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梳理,预计下半年分配。待相关房源达到配租条件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配租公告,公告中将对配租房源的位置、房源数量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届时可按公告规定程序参加登记。

今年市南区将继续对金华路等部分房源进行分配,届时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发布配租公告,公告中将对配租房源的位置、房源数量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可按公告规定程序参加登记。

网友咨询:产权型人才公寓什么时候能开始配售,具体是哪些项目,都是哪一级财政筹集资金建设的?另外各地陆续推出共有产权住房,青岛什么时候开始?

陆杰荣:目前部分区的人才公寓已基本具备分配条件,相关区人社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分配方案,以往分配的基本做法是按人才层次高低,进行综合评分排序,结合房源情况,由高到低确定入围申请人。届时敬请关注,或咨询房源所在区的人社部门。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开展探索共有产权试点的政策研究工作。

网友咨询:我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现行已有的住房保障政策,有没有后续政策,大约什么时候能落实?今年的人才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吗?没有全日制专科或者本科学历是否也可以?

陆杰荣:目前,我市已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我市住房保障范围,可供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主要在城阳区、黄岛区、高新区等区域。待房源具备配租条件后,相关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公告,组织实施配租工作。届时,可由外来务工人员所就职的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按照《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青政发〔2015〕27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建筹的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符合青岛英才211计划中确定的引进人才、经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来青创新人才、投资创业人员和创客等人员供应。同时,对申请人员的人才层次、户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住房等条件也做了相应规定,具体标准可参阅相关文件,也可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目前分配的基本做法是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人社部门对所有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排序,评分排序以申请人人才层次高的优先。排序结束后按照房源和申请人排序结果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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