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立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机制 下架价格虚高的二手住房房源

搜狐焦点青岛 2021-07-09 08: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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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

来源:澎湃新闻记者 庞静涛

7月8日,陕西省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执行。

此前,已有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以及海南省三亚市发布二手房参考价格。与深圳、成都由住建部门发布二手房参考价格不同的是,三亚市由三亚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建立商业小区二手住宅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每月发布。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该《通知》是为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落实《关于建立房地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有关规定,促进二手住房市场信息透明,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称,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充分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

西安市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

涉及二手房交易各环节的有关机构要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引导二手住房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

《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要对已挂牌房源开展自查,下架价格虚高的二手住房房源。各区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要对辖区房源挂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抄报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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