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疫情防控政策:进入青岛市

搜狐焦点青岛 2022-03-02 09: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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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疫情防控政策

1.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暂缓来鲁。确需来鲁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全批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来鲁,确需来鲁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3.省外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鲁,确需入(返)鲁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纳入当地防控管理。

4.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的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等六类高风险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5.对于发生本土疫情有社区传播风险但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的地级市,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级市。对于发生本土疫情的直辖市,纳入排查的市辖区对应地级市,纳入排查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道对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

*内容为该地区于2022年3月1日12时前报送,建议出行前先拨打当地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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