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富力广场公寓虚假宣传!住房变办公 200多业主上当受骗!

楼市曝一曝 2019-12-30 11: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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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如何居住?

接到天天新网友何女士报料,2017年买的佛山禅城区富力广场公寓住房突然变成办公用途,200多户等着入住的业主们都懵了。

何女士在2017年5月份购买了富力广场公寓77平方的楼房,当时以商用电可改民用电,楼高4.5米复式为宣传手法,吸引业主争相购买。

该公寓的宣传资料

“高4.5米中空复式”

“土地用途可调整为居住用途”

以“超能居住必选”为噱头宣传

结果收楼的时候业主们发现开发商未提供测绘图,实际楼高只有4.3米,且商用电并不能改为民用电,墙身多处裂痕,外墙渗漏严重。

买房时宣传单、

认购书写着公寓

但在收房后签署合同,合同上的规划用途竟是办公!这明明是公寓为何是办公的?所以到底是不是居住用房?

近日,各业主都收到了一份富力广场的办证通知,通知上表示已经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业主却发现还需补缴面积差额款,这也让业主产生了许多疑问。

原本业主是以每平方16000元购买的77平方米建筑面积,在通知里却以建筑面积的总价125万除以套内面积55.56平方米,变成了2.6万每平方米。

办证通知

有业主认为,本来收房时就应该提供测绘图给业主,如今不给就算了,现在还以办证为由,增加的面积还要补单价购买多出部分,但这个单价不应该以建筑面积算吗?更让业主疑惑的是,为何套内面积增加了,建筑面积没有增加?

合同中关于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的条例

8月8日,各业主来到桂城千灯湖富力中心,希望开发商能够给个合理的解释。

据何女士透露,购买了富力广场公寓的一共有200多户业主,如今出了这事,大家都希望能够退房。

8月9日,富力地产公司作出回应,称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办公性质业态24小时生活,业主对自己购买的物业有自主合法使用的权利。

虽说没有规定不能在办公性质的公寓居住,但是业主们对此解释不能接受,办公用途与商务公寓用途二者的性质并不一致,前者不能住人,后者可以住人。

小编也就此事咨询了广东禅信律师事务所的宋律师,宋律师表示,若以上信息属实,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和近段时间万科事件相似。而面积差额,合同约定用哪种计价方式,一般补差就按该计价方式计算,比如购房时按建筑面积计算,补差时也应以建筑面积计算。

目前,各业主已准备联系律师,将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本文来源:公号天天新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