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规划验收将建设工程投入使用 青岛国际院士港被罚10万

搜狐焦点青岛 2022-08-04 11: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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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罚:(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排名前列款规定,未经规划验收将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近日,网易青岛查询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位于李沧区的青岛国际院士港项目,因未经规划验收将建设工程投入使用,被处罚。

详细信息显示:经查,当事人在李沧区金水路以南、东川路以东、九水路以北、李村河以西建设的青岛国际院士港二期项目(于家下河、王家下河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C4地块),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1814033号),但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将10#楼投入使用,属违法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排名前列款“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之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依据《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排名前列款“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第七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罚:(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排名前列款规定,未经规划验收将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青岛院士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以上违法行为,被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处以: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九十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0元整。

而在此之前,国际院士港项目在今年的5月份曾被罚过。原因是青岛院士港二期项目五号楼负一层设有两间锅炉房,分别安装了3台4蒸吨天然气锅炉和2台3蒸吨天然气锅炉,5台天然气锅炉应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均未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排污信息和该单位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排名前列款的规定,被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处以罚款12587元和12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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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际院士港位于李沧区金水路171号,毗邻2014年青岛世园会原址,比邻滨海大道、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国际院士港占地面积约88亩,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共建有26栋多层办公楼,面积约7.2万平方米;3栋高层办公楼,面积约6.4万平方米,是青岛市内一个多层、低密度、高舒适性花园办公园区。根据未来发展要求,青岛国际院士港进行了整体布局和功能区域划分,包括院士创新创业区,博士创业孵化区、创业加速区,人才公寓以及商务配套区。

青岛国际院士港定位于网络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新材料、高端设计等产业领域,重点引进各国高级水平的院士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以及海内外博士团队。采取“政府引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专注创业”的运作模式,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的运作模式,以制度创新促进科技创新,以人才高地建设推进创新高地建设,以环境优势增强竞争优势,为李沧区追赶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产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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