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计划!2024年青岛住宅供应353.8公顷|商品住宅3.4万套|城中村改造1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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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卓易数据
2024年青岛市住房发展计划根据计划公示,2024年全市新增城镇住房约9.07万套。其中,上市商品住宅约3.4万套,基本建成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约3.57万套(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约3.43万套,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约0.14万套),新增保障住房2.1万套。另2024年计划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量约353.8公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青岛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编制我市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
一、主要目标
(一)突出住房保障属性,加快实现“住有所居”。坚持市场与保障相结合,产权与租赁相统筹,整体考虑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产权型住房与租赁型住房在总体供给中的规模与结构,保障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优质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提供差异化住房产品,满足不同购房群体需求。2024年,全市新增城镇住房约9.07万套。其中,上市商品住宅约3.4万套,基本建成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约3.57万套(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约3.43万套,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约0.14万套),新增保障住房2.1万套。
(二)全面提升住房品质,努力实现“住有宜居”。从空间布局、活动空间、交通组织、绿化景观、建筑环境、智慧管理等方面入手,提高新建住房设计建造水平和质量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建造,建设安全耐久、智慧科技、绿色低碳、健康舒适的品质住房。通过观摩项目、发布标准、交流经验、推介宣传等方式,展示品质住房建设成果,努力提升住房品质。
(三)优化住房空间布局,引导逐步实现“职住平衡”。提高住房供需空间匹配度,推进以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为导向的TOD开发模式,提高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紧密结合人才就业集聚区域配置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动“职住平衡”。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持续优化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给结构。
二、工作任务
(一)有序做好住房供应
1.优化土地供应,保障住房建设需求。围绕推动房地产供给侧调整和提升高品质住宅整体水平,根据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则,结合人口流入、去化周期、市场需求等,科学制定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合理安排土地供应。2024年计划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量约353.8公顷。
2.编制发展规划,扩大保障性住房规模。以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为重点,持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编制《青岛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2023-2025年)》,制发《青岛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2024年新增保障住房2.1万套左右,其中新开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0.6万套左右,以65-95平方米中小户型为主,适度建设95平方米以上户型;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左右,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2024年实物配租保障性住房不少于0.45万套,其中公租房不少于0.1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0.3万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不少于1万户。
3.完善实施方案,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编制《青岛市城中村改造发展规划》,明确城中村改造目标、改造方式和改造类型,提出城中村改造发展指引、计划时序。健全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实施方案、指导意见、资金管理办法、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等,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2024年计划改造城中村122个,涉及村(居)民7.8万户,计划开工建设11.65万套,基本建成3.43万套,实现9800户居民回迁。
(二)全面提升住房品质
1.提升住房设计水平。从人民群众的居住体验出发,提升住宅设计水平。落实《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引》《青岛市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提升指引》等要求,编制青岛市“好房子”技术标准,为好房子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品质住房相关技术研发,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绿色、智慧、数字等技术与传统技术融合创新,合力提升住房设计水平。
2.提高建筑质量水平。严控工程质量,落实《青岛市住宅设计常见问题防治技术导则》《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导则》《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工程交付保修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强化全过程监管,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聚焦住宅常见质量问题,持续整治住宅渗漏、开裂、隔音效果差等问题。采取分户验收可视化、实施交付前业主开放活动、强化交付保修,将“先验房后收房”迭代升级为“先验后收保维修”的“青岛住宅+”新模式。
3.推广绿色建筑。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落实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政策体系,2024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开工装配式建筑200万平方米,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保暖改造450万平方米。到2024年年底,城镇新建住宅10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4.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启动改造433个老旧小区,惠及居民13.2万户。落实菜单式改造方式,推进实施老旧小区外墙保温、雨污分流、园林绿化、停车设施、海绵城市等改造,统筹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结合推进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增设便民服务设施,补齐一老一幼等设施短板,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推动改造由小区向街区拓展延伸,实现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的品质提升。
(三)优化住房空间布局
1.落实以需定建、分区指引。重点在沿海一线、城区核心优质地段,打造低密度、高品质住宅项目,满足存量人口住房改善和高端人才购房需求。优先在李沧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等轨道交通周边布局建设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刚需的住房。发挥崂山区、西海岸新区等依山傍海、旅游资源丰富的自然优势,增加文旅、康养主题型住房项目供给。发挥平度市、莱西市等河湖田园风光优势,在大沽河沿岸、莱西湖等地结合近郊游、生态游、乡村游,建设休闲度假住房。
2.大力推动TOD开发模式。坚持以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为导向,结合青岛市轨道线网规划建设,加强地铁站点周边住房用地控制,充分利用轨道线网的交通优势,在就业岗位密集、产业重点发展区域,适当提高居住用地供应比例。结合住房发展新要求,优化空间布局,提高通勤效率,着力满足新市民、青年人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居住需求。
3.以产业发展为引导调整优化布局。围绕产业发展带、重要产业聚集区、创业孵化聚集区、成熟商圈、消费中心和引进人才较为集中的各类就业中心,深入挖掘周边地块的潜力,加大就业中心周边住房供应力度。结合城中村改造建设、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等多种方式,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鼓励和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运营和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
4.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深入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增加配售型房源供应,构建公租房、保租房和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全面摸清住房供需情况,在需求旺盛、适宜发展保障性住房的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布局保障性住房,实现供需总量平衡、户型结构适配、空间布局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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