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采用阶段性保证+房屋抵押担保模式

搜狐焦点青岛 2024-08-14 09: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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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河报报道,7月29日,郑州市举办了首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闻发布会,首批房源1999套,分为配售项目(1099套)和预配售项目(900套),首批推出4个项目,主要有沁河苑、雪松苑、惠康佳苑和中建·澜溪苑。…

来源:澎湃新闻/刘畅

8月12日,河南省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郑州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征集建议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1日。

《征求意见稿》显示,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认购保障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保障房贷款。

根据《征求意见稿》,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为资金来源,向购买保障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保障房贷款”)。保障房贷款的本质属性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审批,并委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发放和回收。

保障房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以及其他事项结合保障房来源渠道,对照新建商品房或存量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审批。公积金中心应于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批复。

保障房贷款采用“阶段性保证+房屋抵押”的担保模式,以所购房屋设定抵押为贷款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

保障房贷款发生逾期后,公积金中心及担保机构应及时督促借款人归还逾期。若出现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逾期,且借款人拒不归还贷款逾期本息情形,公积金中心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剩余本息,借款人不能提前结清的,判令保障房运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收回保障房,提前结清贷款剩余本息。

根据大河报报道,7月29日,郑州市举办了首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闻发布会,首批房源1999套,分为配售项目(1099套)和预配售项目(900套),首批推出4个项目,主要有沁河苑、雪松苑、惠康佳苑和中建·澜溪苑。配售项目是指已建成可直接配售给申请家庭的项目;预配售项目是指申请家庭登记购买意向,由郑州城发安居有限公司以需定购后,再配售给申请家庭的项目。

沁河苑项目位于中原区伏牛路东西两侧、宏河路南,由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共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570套,户型面积约9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三室两厅,装修交付,销售均价为6752元/平方米(含装修854.43元/平方米),现房交付。

惠康佳苑项目位于惠济区中央西路西、滨河路南,由郑州旧城改造开发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共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322套,户型面积约90平方米-100平方米两室两厅或约120平方米的三室两厅,装修交付,销售均价为6470元/平方米(含装修800元/平方米),2024年12月31前交房。

雪松苑项目位于中原区雪松路西、防汛路南,由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共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207套,户型面积约90平方米的两室两厅,装修交付,销售均价为7282.78元/平方米(含装修771.38元/平方米),2024年12月31前交房。

中建·澜溪苑项目位于经开区浔江东路北、碧泉街东,由郑州凤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共有房源900套,拟由郑州城发安居有限公司收购作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约79平方米、89平方米、107平方米、118平方米的两室一厅、两室两厅及三室两厅,装修交付,预计销售均价为5750元/平方米(含装修750元/平方米),2025年6月15日交房。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购家庭应选取1人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申请人应取得本市市区户籍3年以上;取得本市市区户籍不满3年的,须在本市市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6个月(含)以上;

(二)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三)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当日发布的《郑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有新建和收购存量房两种途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控制套型、面积,满足保障对象居住需求。新建项目单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70至120平方米,三居室套型比例按项目情况控制在50%至60%。收购项目套型、面积和比例可适当放宽。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统一组织配售。重点解决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引进的人才等。配售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申购一套。

享有郑州市人才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和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不受户籍时限的限制。

取得保障资格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可优先进行配售选房。(一)享有郑州市人才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和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二)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本市户籍家庭;(三)3子女(含)以上家庭;(四)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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